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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现,写条文最忌讳日记式写法。) Z& n- b. y. l$ Z8 P5 @
写条文字数的要求比较低,只要求三百字以上。三百字把一件小事讲清楚明白很不容易,尤其是在讲明白后,能够让人进一步思考其中的道理就更不容易了。! v8 ?) ~) P) ^5 f p8 _/ R
那是不是字数越多,条文就能把事情讲清楚明白还能引人思考呢?
, w, r2 b. j, n9 d4 B A显然不是。例如,有的条文啰啰嗦嗦东扯西拉,字是不少,但是胡乱堆砌,仿佛是个文字垃圾场。有的事情讲清楚了,如上面提到的日记式条文,但缺最后"临门一脚",总让人留有遗憾。5 ~% x3 p( Z4 x* Q
其实条文明显有两个层次,第一个是把事情讲清楚,有一定逻辑关系。至于华丽的词藻,优美的句子,那只是锦上添花的事,非必要。第二个是在第一个基础上,让人读后明白一个道理,这就是文以载道。4 f- g: f: u" \. i+ r
文以载道,好比是车以载物。如果车里面不装东西,车再豪华再漂亮,又有什么作用呢?一篇条文不能表达传递你的思想,引起读者的共鸣,文笔再优美又有什么用呢。
9 ]6 L, v P# a所以写条文不能就事论事,要将你对事的看法感情经验分享出去,才能达到文以载道的效果。
; [, c" Q1 m. Z; V无论写景、写人、写故事等等,都要承载着、蕴含着某种意象、情怀、情绪、寄托、期盼等等,也就是要借物言志,借景生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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